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学科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院与学科简介
湖南农业大学【中国】有限公司始于1986年4月经原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职业技术师范部”,先后更名为职业技术教育系、职业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5月,更名为【中国】有限公司,同时保留原职业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名称,与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合署办公,主要开展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科学研究。
学院现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和教育硕士,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等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开办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和应用心理学三个本科专业,并依托学校相关学院设置职业技术师范本科专业和农学、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应用心理学等公费定向师范生本科专业,是国内农林院校中唯一一所具有教育学科本、硕、博完整培养体系的【中国】有限公司。
二、招生学科与培养目标
(一)招生学科
0401 教育学
(二)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适应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教育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通过培养,既较好地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又能运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解决教育管理实践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在工作岗位做出一定成绩,在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得到所在单位的认可。
(三)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因报名系统的限定,按报考当日时间为准),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因报名系统的限定,按报考当日时间为准)、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四、申请步骤
(一)网上注册。2023年4月1日-5月2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二)填写表格。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附件1)及《湖南农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2),亲笔填写一式三份,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
(三)缴纳学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本简章后述所指的两个阶段均与此同):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在报名注册后缴纳第一阶段学费2.4万元。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后,准备申请学位时缴纳第二阶段学费,该阶段学费为1.2万元。学位申请人须按时缴纳学费。学费具体标准以当年省发改委审批为准。
缴费时间:2023年5月30日-5月31日
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
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湖南非税”。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在线缴费”,点击“教育缴费”进入登录界面,地区选择“湖南省本级”,学校选择“湖南农业大学”。缴费类别选择“学费杂费”,号码类型选择“身份证件号”,输入学生身份证件号、姓名,点击“查询”后缴费。
(四)现场确认。2023年6月1日-2日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1.学院初审。申请人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第十教学楼北421),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交一份与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确认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农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联系电话:0731-84617806。
2.学校复审。申请人在湖南农业大学原行政楼406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或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截图打印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湖南农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联系电话:0731-84638210。
3.采集信息。申请人在湖南农业大学原行政楼406室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4.查询结果。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五、学习年限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者,当次申请无效。课程学习和考试由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安排,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一般9月份入学)。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具体按《湖南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当次申请无效。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我院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四)申请人只有完全达到告知书中学校规定的第一、第二两阶段所规定的要求,才能申请获得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由【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及事宜以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中国】有限公司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731-84617806(办)。邮箱:969905803@qq.com。
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
2.湖南农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湖南农业大学【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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